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周紹基)港股交投熱絡,然而市場龍蛇混雜,香港證監會近期加強監管巡查,發現有券商行為有頗多問題。證監會昨日發布致持牌法團的通函,提醒持牌法團在證監會視察期間遵守《證券及期貨條例》第180條的法定責任。
證監會表示,最近在進行視察期間觀察到某些持牌法團採取有欠妥善的作業方式和行為,例如企圖延後、推遲或拒絕證監會發出的視察通知或與有關職員的會面;在缺乏合理法律基礎的情況下,質疑證監會的視察範疇、檢視範圍或所選取的樣本,或視察查詢的必要性;延遲提供對視察查詢的回應,或提供言詞閃爍、具誤導性、故意不完備或片面的回應。
有中介人提交虛假及偽造文件
另外,證監會更指出,有中介人向證監會隱瞞資料,或提交含糊不清、不合法、不準確、不完備、互相矛盾、虛假、具誤導性甚或偽造的文件、資料或回應;安排或操縱相關事宜或情況以阻延、干擾或阻撓證監會的視察工作;以及對獲授權人士作出不專業、不合作或敵對的行為,或將視察查詢視為不便之事。
此外,金管局與證監會為實施場外衍生工具監管制度,昨就《證券及期貨(場外衍生工具交易─結算及備存紀錄責任和中央對手方的指定)規則》下每年的計算期間標準化,發表聯合諮詢文件。在現行做法下,因應場外衍生工具交易須進行中央結算的規定,《結算規則》所指明的現有計算期間清單需定期更新。為進一步提高《結算規則》的操作效率,金管局與證監會建議,自明年3月1日起,一次過指定每年的標準計算期間。
評論成功,請等待管理員審核...

評論(0)
0 /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