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醫保局、國家中醫藥局1月29日發布文件,正式確定了18個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試點地區。
醫保按病種付費是指通過對疾病診療進行分組或折算分值,實行醫保對醫療機構的「打包付費」。各試點地區可結合本地實際,以歷史費用數據為基準,合理確定中醫優勢病種支付標準並實施動態調整,反映中醫技術勞務價值。
這些試點地區為:北京市、河北省、內蒙古自治區通遼市、遼寧省瀋陽市、上海市、江蘇省無錫市、浙江省、安徽省蕪湖市、山東省、湖南省邵陽市、廣東省、廣西壯族自治區、重慶市、四川省攀枝花市、貴州省黔東南州、雲南省、寧夏回族自治區固原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此前,《適宜按病種付費的中醫優勢病種推薦目錄》遴選了57種中醫優勢病種,覆蓋骨折類、腰椎間盤突出症、中風類等。試點地區可以推薦病種目錄為基礎,結合本地實際,因地制宜做好病種發布和調整。
文件明確,中醫優勢病種按病種付費試點地區要進一步完善試點實施方案,細化工作舉措,明確時間節點和任務分工,定期總結工作進展及成效,積極穩步推進試點工作,積累一批中醫藥醫保支付改革經驗,並逐步向全國推廣。
(來源:新華社)
責任編輯:
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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